近日,欽州久隆鎮的一個村莊就出現了一條「不得了」的大蟒蛇,被人們捕獲時,已經吃掉60只鴨子了。
村民發現自家的鴨子越來越少,仔細一數,竟少了60只,而在現場還發現有疑似野生動物襲擊鴨子所留下的痕跡。為了弄清楚究竟是何種動物所為,村民報警求助。
員警趕到之后,考慮到村民養鴨子的山塘比較偏僻,雜草叢生,常有毒蛇出沒,因此極有可能是一些體型較大的蛇,將鴨子當成獵物吃掉了。
于是員警聯合村民一起在山塘附近尋找,大概經過了一個多小時的尋找,終于在山塘邊一草叢中發現了一條巨大的蟒蛇。
只見該蟒蛇體型較大,身軀有腿一般粗壯,根據村民提到,此前就已經發現過一次大蟒蛇了,所以人們推斷,村民的鴨子極有可能就是這條蟒蛇吃掉了。
為了消除隱患,保障村民的財產安全,也為了更好地救助這條蟒蛇,決定將其捕捉后放到無人區。于是一名有捕蛇經驗的員警聯合村民一起,用夾子、編織袋等工具,將這條大蟒蛇捕捉成功,事后上交給當地林業部門作進一步處理。
由于蟒蛇屬于我國二級保護動物,所以這條蟒蛇最終的歸屬基本上就是放生到偏僻的無人區。
蛇的種類五花八門,但有毒和無毒來看,它們可以分為毒蛇和無毒蛇兩大類,蟒蛇就是無毒蛇中的典型代表,它們不能分泌毒液。
不過蟒蛇雖然無毒,但并不代表它們不危險,它們的身體能夠長到很巨大,最危險的就是它們的捕食技能:致命纏繞。
科學家坦言,當蟒蛇的體長達到了3米之后,其纏繞的力度,就連一個成年男子也無法掙脫。另外,蟒蛇也是蛇類進入村莊盜食家禽的主要元兇,每年都會發生大量類似的事件。
與一般的蛇相比,蟒蛇最大的特征就是體型龐大,所以它們自然也就能捕食更大體型的獵物。比如云南雙柏、福建南安、廣西百色等地方,就曾報道出有蟒蛇捕食了村民飼養的羊。
蟒蛇在捕獵的時候,會先悄悄接近獵物,然后用嘴巴迅速咬住獵物,起到固定的作用。接著身體開始纏繞獵物,越纏越緊,最終獵物被巨大的纏繞力纏得喘不過氣來,直至窒息死亡。
此時蟒蛇并不急于松開進食,而是會不斷蠕動身軀,變換位置纏繞,目的就是將獵物身上的關節纏脫臼,使獵物盡量呈現長條狀,方便進食。蟒蛇不具備咀嚼能力,所以任何獵物都是直接吞食的。
野生的蟒蛇捕食了家禽家畜,報警求助是正確的,因為蟒蛇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能私自捕殺,盡管它可能吃了自家的雞鴨狗羊。
很多人認為野生動物吃自己的家禽家畜,危害了自己的財產權,自己反擊打殺,屬于正當防衛。實際上這是錯誤的觀點,針對野生動物,沒有「正當防衛」一說,只有「緊急避險」。
另外,法律對緊急避險也有明確的規范,只有當野生動物正在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權時,才能采取手段防衛。
針對野生動物傷人來說,緊急避險的范疇也是正在進行時,不能事前避險,也不能事后避險。簡單來說就是看到蟒蛇時,不能說你覺得它會傷害你,就事先將其打死;如果它咬了你一口就跑掉了,也不能追上去將其打死。
另外,野生動物屬于國家財產,而家禽家畜屬于私人財產,在法律上公共財產權大于私人財產權,所以不能因為蛇吃了家畜就對其捕殺。可能有人會問了,既然不能捕殺,難道蛇吃了家禽,自己就要白白承受損失了嗎?
其實也并非如此,狗咬到了人,我們知道要找主人賠償,那麼野生動物吃家禽家畜也一樣。在法律上,野生動物屬于國家所有,所以我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。
古人說「見蛇不打三分罪」,然而我們卻并不能這樣做,在我國,大多數蛇類都屬于國家重點保護動物,是不能隨意傷害的。
另外,蛇類在生態系統也有著重要的作用,它們多以老鼠、昆蟲等一些小動物為食,能夠控制這些小動物的數量,維持生態系統的平衡,同時它們也是我國生物多樣性的一部分。